商業體制改革以來,我們經常混淆工商登記中常見的專業詞匯。比如“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注冊號”有什么區別,“注冊資本”是否等同于“公司實力”...我們來看看↓
I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
最簡單的識別方法,注冊號是15位數字(除了極少數沒有升級注冊號的老企業),由純數字組成;統一的社會信用碼是18位數字,通常既有數字也有字母,也有純數字。
兩者不同,但不沖突。每個企業只有一個注冊號和一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唯一不變(不同于企業名稱,見下文)。營業執照上只顯示一個號碼。如果是15位注冊號,說明企業沒有辦理“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多證合一)”。目前工商多采用注冊號,而統一的社會信用碼是各部門通用的。同時提醒大家,按照相關要求,“三證合一”工作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所以看一下你的營業執照,數一數。
二、企業名稱≠永遠不會變
首先,企業的名稱是可以更改的。當然,一個公司一次只能有一個名字。那么問題來了,企業改名了,農民工找不到這家公司要工資。我該怎么辦?答案是按照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者注冊號)想辦法找到。其次,企業名稱不能隨意更改。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后,無特殊原因,一年內不得申請變更(但在實踐中,為了鼓勵公眾創新創業,很多地方已經突破了這一規定)。第三,要注意的是,預核準后,企業名稱的有效期為6個月,要注意到期,特別是對于需要申請預核準的公司。
三、企業類型,注意區分
有多種類型,如自然人獨資、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法人獨資、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非法人企業法人、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屬于公司)等。
四.住所(營業場所)≠實際營業場所
根據《公司法》,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只能有一個住所。有三點需要指出。第一,總公司的位置不等于公司的實際營業場所,尤其是建筑公司。第二,目前很多地方已經允許一張照片多個地址,即一張營業執照上登記多個地址(有特定條件)。第三,如果公司地址變更,要及時去工商部門做地址變更業務。
五、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公司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
首先,誰不能做法定代表人?監事、“老賴”、公務員、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情形的人不能是法人。其次,法定代表人必須有一個職位,必須是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經理中的一個(或兩個)。三、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或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法定代表人。
VI .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公司實力
自2014年3月1日起,已認繳公司注冊資本。什么是認購,就是股東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支付多少錢。比如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是1億,并不是說公司現在一定有1億,也不是說公司已經把1億存入銀行賬戶,而只是代表公司股東承諾在一定時間內把1億存入公司賬戶。那么問題來了。想知道公司有沒有繳進去怎么辦?答案是基于公司的銀行交款單,或者驗資報告(也會有交款單)。
VII .經營期限≠租賃期限
這個比較好區分。公司經營期限可以變更,公司也可以申請注銷(簡易注銷已經在全國推廣)。經營期限不受房屋使用年限限制。
八.經營范圍≠實際經營范圍≠經營范圍
首先,公司的經營范圍不等于其實際經營范圍。其次,不代表公司可以做執照經營范圍寫的任何事情。比如某工貿公司,經營范圍:減速機、汽車配件、軸承鍛件、雙軸強力攪拌螺桿喂料抗風濕噴漿機、JC3煤礦機械防爆柴油機混凝土攪拌車加工銷售;鋼材、板材和鐵精礦購銷。(涉及許可或者審批的,憑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經營,國家限制經營的除外)(依法需要審批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并不意味著公司必須從事上述所有業務內容,也不意味著公司有足夠的資質從事這些業務范圍。至于企業能否在經營范圍內從事許可內容,則取決于企業是否取得了相關的行政許可或資質證書。
IX .發證機關越大,企業越強
實踐中發現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比如在一個城市工商局注冊的企業,肯定比在一個縣工商局注冊的企業更大更強。這是一種誤解。公司注冊的基本原則是按地點注冊,不能根據地點判斷企業的規模和實力。
X .取得營業執照后≦
拿到營業執照后,還有四件事需要注意。第一,及時到稅務機關登記。雖然新的營業執照已經整合了三證(或五證),但就實際情況來看,很多地方還是需要到稅務機關登記。二是及時辦理相關證照或資質證書,取得相關證照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第三,記得按照承諾的認購期限及時繳納注冊資本。四是按時公布企業信息,包括每年1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企業年報(如領證、股權變更、實收和行政處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