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2月份開始,有哪些新的稅收政策會影響到我們?從2016年12月開始,一批新的財稅法規開始實施!作為每月納稅的重要參考資料,邊肖建議你應該盡快把它包括在你的收藏夾中,以及稅務日歷中,并收集它作為備份↓
從12月起,對“超級豪車”征收10%的消費稅
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超豪華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財稅[2016]129號),明確規定從2016年12月1日起,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小商業客車按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同時,還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超豪華汽車消費稅征收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汽車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財稅關〔2016〕63號),主要明確了超豪華汽車消費稅的征收管理。
從12月1日起,丙類納稅人無需增值稅發票證明
為了加強納稅服務,努力以更簡單的環節帶給納稅人更好的納稅體驗,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按納稅信用等級分類使用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1號)。公告中明確表示,從2016年12月1日起,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將從享受稅收抵免A、B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大到享受稅收抵免c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享受稅收抵免A級的納稅人一次可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金額,享受稅收抵免B級的納稅人一次可領取不超過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金額。
自12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已“兩證合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近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一體化的意見》,明確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一體化。通過個體工商戶的“兩證合一”,公民只需填表并提交一套材料到窗口辦理個體工商戶的工商和稅務登記,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具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代替。同時,在工商和稅務部門實現個體工商戶數據和信息的實時共享。通過“兩證合一”,實現一照一碼、信息共享、業務協同,進一步提高個體工商戶的便利性。
增值稅發票由稅收信用評級分類管理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按納稅信用等級分類使用管理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1號),明確國家稅務總局將按照納稅信用等級對增值稅發票的使用進行分類。具有甲級稅收抵免的納稅人一次可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金額,具有乙級稅收抵免的納稅人一次可領取不超過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金額。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將從稅收抵免A、B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擴大到稅收抵免C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該公告將于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
【/s2/】重點稅源企業預繳所得稅應提交會計報表【/s2/】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了《關于規范千戶及其成員企業納稅申報所附財務會計報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7號),明確規定從2016年12月1日起,千戶及其成員企業總部應根據實際需要,附上本級財務會計報表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稅務資料,境外成員企業可暫不附上報表。
從12月1日起,應根據新規定處理預約定價安排的申請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預約定價安排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4號),進一步完善了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預約定價的應用門檻、定價談判程序。預約定價安排對企業非常重要。提前解決稅收爭議,提高稅收的確定性是有效途徑之一,特別是雙邊或多邊預約定價安排可以提前解決不同稅收管轄區之間的稅收爭議,從而有效避免雙重征稅。該公告將于2016年12月1日生效。《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國稅發〔2009〕2號文件第六章)同時廢止。本公告實施前稅務機關不受理預約定價安排正式申請的,適用本公告的規定。
自12月1日起,廣東省實施省稅務總局
日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發布了《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在全省實施稅務總局事項的公告》。公告稱,廣東省國稅系統在不改變主管稅務機關、稅收預算水平和收入歸屬的前提下,通過辦稅服務大廳等渠道為納稅人提供主管稅務機關不限制的納稅服務。這一措施方便了納稅人自主選擇納稅地點,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經濟、規范的納稅服務。該公告將于2016年12月1日生效。
【/s2/】福建自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實名制稅收【/s2/】
近日,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發布了《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實行實名征稅的公告》。注意:第一次現場采集實名信息時,如果收稅人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誠信納稅承諾書。稅務師為財務負責人、稅務師或其他授權人員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方稅務授權書原件、誠信納稅承諾書。如果稅務代理人是稅務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和誠信納稅承諾書。該公告將于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省(不含廈門)實施。
稅務日歷附后
▲納稅人應在15日前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建設費、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
▲納稅人應在12日前申報繳納資源稅。
▲提前30天完成個人所得稅全額扣繳申報。
▲1月1日至12月31日,申報繳納2016年車船稅。
具體納稅申報時間以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為準,以上申報日期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