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司業務所需材料地址變更: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原件1份)及所有原件復印件;
3.股東大會決議(原件1份);
4.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新居使用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要求前置審批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原件各1份);
成都公司變更營業地址注意事項:
1.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的,應當換發《營業執照》。
2.負責人變更的,需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及其身份證明。
3.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4.變更名稱和經營范圍的,應當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公司經營范圍屬于法律、國務院決定或者行政法規規定的需要登記注冊前核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相關核準文件。
5.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4)》第四十八條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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