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4日,為進一步規范增值稅會計處理,促進《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實施,財政部起草并下發了《關于征求對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意見的函》(征求意見稿),我們進行了主要修改。
1、增加4個二級科目
“預繳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待認證進項稅”和“待核銷銷項稅”增加到二級應納稅科目。
預付增值稅
會計內容:
一般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提供房地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以預付款等方式出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以及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應預繳的增值稅
設定目的:
方便以后直接查詢預繳增值稅。
要扣除的進項稅
會計內容:
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并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準予未來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其中: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并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房地產,或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在建房地產項目,后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準予抵扣。
設定目的:
分期扣除進項稅后,方便直接查詢第13個月結轉的進項稅。
待認證的進項稅
會計內容:
一般納稅人因未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或未經稅務機關認定而不能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抵扣憑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未經稅務機關認證;一般納稅人取得已入賬的進項稅額,但因未領取相關增值稅抵扣憑證,無法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
設定目的:
該賬戶可以更好地核算涉及不可抵扣進項稅的企業負債。
要注銷的稅額
會計內容: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勞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收益),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需要確認為后期銷項稅額的。
設定目的:
本明細科目主要核算符合會計確認的收入條件,但不符合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情況。
2.增加2個三級科目
應交稅金——增值稅應交三級科目增加“銷項稅額抵扣”和“簡易計稅”明細科目。
銷項稅額扣除
會計內容:
一般納稅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因扣除銷售而減少銷項稅額,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計稅方法簡單的舊房地產項目除外),取得總價和額外費用,扣除土地出讓時支付給政府部門的地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通過本科目核算。
簡單的稅收計算
會計內容:
一般納稅人采用簡單計稅方法應繳納的增值稅。常見于房地產業、建筑業,老項目選擇簡單的計稅方法,應通過本科目核算。
但是因為簡單的計稅方法不能抵扣進項稅,所以這個明細科目必須單獨核算,但是我覺得把這個明細科目設置為應付稅款的二級科目可能更切合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