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應繳納的增值稅如何計算?認證的不可抵扣專用發票能否在隨后的幾個月內申報抵扣?增值稅納稅人如何劃分?對于剛從營業稅過渡到增值稅的納稅人來說,如何準確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是目前大家關心的話題。
計算原理
我國增值稅目前實行的是購買抵扣稅法,即納稅人有應稅行為時,按照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購買商品、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時,所繳納或承擔的稅額為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相當于應稅行為的增值稅。
計稅方法
現行增值稅納稅人根據年度增值稅銷售額是否超過規定標準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實行不同的計稅方法和管理制度。
【/s2/】一般計稅方法:適用于一般納稅人。[/s2/]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注1:本期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時,不足部分可轉入下期繼續抵扣。
注2:因銷售折扣、暫停或退貨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扣除。
注3:因銷售折扣、暫停或退貨而收回的增值稅,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除。
簡單的計稅方法:適合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具體納稅行為時,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應納稅額=銷售額×收款率
簡單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與應納稅額合并計價方式的,銷售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注1:不扣除進項稅。
注2:因銷售折扣、暫停或退貨而退還給買方的銷售金額,應從當期銷售金額中扣除。
注3:扣除當期銷售額后仍有余額的,可從未來應納稅額中扣除多繳稅款。
注4:一般納稅人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具體納稅行為時,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實施應稅行為,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扣繳稅額:
預提稅=買方支付的價格÷(1+稅率)×稅率
不同商品和服務對應的稅率
貨物銷售、有形動產租賃和貨物進口:17%
特產(農產品、書籍、自來水、天然氣等。): 13%
郵政服務、運輸服務和基礎電信服務:11%
一些現代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6%
國際運輸、港澳臺運輸、航天運輸服務;向海外單位提供的R&D和設計服務:0%
小規模納稅人:3%
“營改增”后,增加了四個新的行業稅率
建筑業:11%
房地產:11%
金融:6%
生活服務業:6%
八種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