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項稅額。
一句話:除了不能開特別票的情況外,小規模納稅人乘坐的特別票不涉及相關處罰,也就是說小規模納稅人可以乘坐特別票。
建議:小規模納稅人,除特殊規定外,最好不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原因一:發行特價票要求嚴格,容易出錯
國稅發〔2006〕156號文件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以下要求開具:
(一)項目完整并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晰,不得壓線或交錯;
(3)發票復印件和扣款復印件加蓋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開具。
采購人有權拒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專用發票。
也就是說,如果出現壓線、錯格、項目不全(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銀行、賬號)的情況,就是不符合規定的專用發票,也是“不符合規定的稅前扣除證明”。
原因二:特價票超過180天沒有認證很難開出紅票
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無法抵扣進項稅,無法進行“認證”。如果180多天后開票或銷售折扣、暫停或退貨出現錯誤,實際上很難開具紅字發票,到時候會很麻煩!!!
原因三:未認證的特價機票容易給買賣雙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無法抵扣進項稅,無法“認證”。會有一張“滯留票”(滯留票是指賣方已開具并抄稅報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買方尚未核證并抵扣)。相關部門可能會要求賣家寫“審核/說明”,會出現特價機票打包等現象,是一大堆麻煩事。
強調:不是說小規模納稅人拿不到特別票,拿了也沒人懲罰你,但是會有很多麻煩(所有麻煩都是企業財稅人員造成的),建議盡量不要拿特別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