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我國目前的稅制結構中,營業稅和增值稅是兩個最重要的流轉稅,兩者是分離的、平行的。然而,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現有的稅收結構不利于經濟結構的優化,也給稅收征管實踐帶來了一些困難。比如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商品和服務的捆綁銷售越來越多,形式也越來越復雜。如何準確劃分商品和服務各自的比例來征收相應的稅收變得越來越困難。此外,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一些傳統的商品得到了服務,商品和服務的區別越來越模糊。兩者很難明確界定,出現了增值稅還是營業稅的問題。許多現實問題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帶來了現實需求。
今年4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財稅[2016]32號文件,標志著從2016年5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面實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營業稅從此退出歷史舞臺。很多人認為營業稅改增值稅后就沒有營業稅了。但是,營業稅真的就這樣徹底消失了嗎?
據順義地稅相關負責人介紹,情況并非如此。從營業稅后續管理的角度來看,根據稅法中“實體從舊”的法律適用原則,“營改增”前發生的應稅勞務、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出售等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應依法履行營業稅。納稅義務;對于發生在“營改增”前但未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相關經濟活動,在法定追溯期和恢復期仍有監管責任。
關于發票的使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從2016年5月1日起,地方稅務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開具發票。試點納稅人已收到當地稅務機關印制的發票和印有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家稅務局確定,使用期限可適當延長,最遲不得超過2016年8月31日。
從稅務稽查的角度來看,對上一年度營業稅納稅情況的風險排查和日常檢查,至少可以持續到下一個五年(如涉及偷漏稅和反欺詐的違法行為,可以無限期追究)。此外,營業稅退稅等相關業務仍將按照“營改增”后營業稅的相關要求辦理。從以上意義來看,“營業稅改征”試點的全面實施并不意味著營業稅的徹底消亡,涉及營業稅的相關業務還將長期存在。
因此,做好“營改增”的銜接工作,幫助企業順利過渡“營改增”至關重要。為此,順義區國稅為了更好地服務轄區內的納稅人,以納稅人的需求為導向,換位思考,采取多種措施優化納稅服務。前期順義區國家稅務局聯合組織本地區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舉辦“營改增”政策宣傳論壇,解答納稅人反映的重點涉稅問題,成效顯著。“當我們第一次得知要改革陣營的時候,因為不了解政策,心里總有些擔憂和顧慮。我們不知道改革后稅收負擔會如何變化,發票會如何過渡,進項稅會如何扣除。通過這次政策研討會稅務干部的詳細講解,我們終于對改革有了更清晰的認識,相信在稅務機關的指導下,企業一定能夠實現平穩過渡。”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會計張說。
最近順義區國稅地稅合作又升級了。兩個局聯合錄制了《對營改增政策的回答》,分四期在順義區電視臺《順義新聞》播出。該計劃力求貼近納稅人的需求。通過介紹“營改增”的業務流程,對企業產業升級和居民生活的影響等。,重點解決納稅人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幫助納稅人進一步了解“營改增”。5月1日起,順義區國稅地稅聯合辦稅服務辦公室正式開業。通過“統一納稅定位、設立窗口、統一納稅流程”等手段,創新管理模式,減輕稅收負擔,提高稅收效率,優化納稅服務,實現“納稅人走進一扇門,面向一個窗口,做好兩件事”的目標。順義區國稅將納稅人的“加”換成納稅人的“減”,有效幫助納稅人順利過渡到“營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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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放假第一天,“營改增”正式啟動,二手房市場依然火爆,前來咨詢的納稅人絡繹不絕。納稅人最關心的是“營改增”后的計稅依據和自身稅負的變化。
由于不了解“營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稅負的增減情況,很多納稅人希望在五一前完成房屋銷售的過戶手續。王女士直到5月3日才來辦理,因為材料沒有準備好,相關手續沒有辦完。“我以為今天來這里會很久。沒想到很快就完成了,稅負比之前中介算的還少。”王女士滿意地說道。
記者從順義區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所了解到,來二手房交易納稅的納稅人實際稅負并沒有增加,反而有所下降。
由于增值稅具有附加稅的特點,在“營改增”后,房屋網上簽約價格默認為含稅價格。在計算相關稅負時,應將網上簽約價格換算為不含稅價格,即網上簽約價格/(1+5%)。5月1日后,存量房屋最低計稅價值為不含稅價格,稅額按兩者中較高者計算。所以二手房交易的稅負可以稍微減輕或者持平。
據了解,二手房交易“營改增”首日,第四稅務所共受理13項納稅業務。在“營改增”之前,雙方共需繳納稅款64.38萬元(含應交營業稅)。并追加27.59萬元);“營改增”后,雙方共繳納稅款62.35萬元(含增值稅及附加費26.28萬元、增值稅23.89萬元),整體稅負下降2.0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