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企業印花稅的含義
印花稅是指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對發布和接收合法有效憑證的行為征收的一種稅收。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有文字記載并領取規定的經濟憑證的行政單位、企業、軍事單位、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s2/】二、深圳現行印花稅僅對印花稅條例所列憑證征稅,分為以下五類:【/s2/】
1.貨物運輸、購銷、加工承攬、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建筑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財產保險、倉儲、借款、技術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證明等。;
2.產權轉讓文件;
3.商業書籍;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書、土地使用證和執照;
5.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
三.深圳現行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1.經濟合同
稅目和稅率表中列出了十種合同。它們是:
(一)購銷合同;
(2)加工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六)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九)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目前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的憑證征收印花稅,未列的憑證不征收。
2、產權轉讓文件
產權轉移是指產權之間的變動行為,一般表現為產權主體的變動;產權轉讓文書是產權轉讓人和受讓人在買賣、贈與、繼承、交換、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簽署或訂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文書;
在我國印花稅的稅目中,產權轉讓文書包括:著作權、財產所有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其中,產權過戶文件是指經政府行政機關登記的房地產、動產權屬轉移辦公室簽署的文件,包括股份制企業為購買、繼承、贈與而簽署的產權轉移文件。其余四項屬于無形資產產權轉讓;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產權轉讓文件也要繳納印花稅。
3.商業書籍
根據業務賬簿反映的內容差異,將納稅項目分為兩類:記錄資金的賬簿(簡稱資本賬簿)和其他業務賬簿,以便分別按金額和按件計稅。
(一)資本賬簿。
(二)其他業務用書;
四.哪些憑證需要申報印花稅?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證明:
購銷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加工合同、倉儲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物業租賃合同、技術合同等。
(二)產權轉讓文件;
(三)業務用書;
(4)權利許可;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憑證。
以上是關于深圳的印花稅征收范圍。體制改革后,深圳商業實體的登記或變更流程簡化了很多,給廣大有需要的人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也為工商部門的工作省去許多繁瑣的步驟,效率更高,速度更快。但是除了流程,還有很多細節是第一次創業的人沒有考慮到的,很多朋友在處理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各種問題。所以建議大家提前了解好,避免出現暫時的問題。可以通過百度搜索“多友米”獲取信息。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問題,歡迎在“大米問答”部分提問。多友米公司多年來深入參與公司注冊和報稅工作,具有豐富的專業行業經驗。我們有快捷正規的渠道,可以為您快速辦理營業執照或工商手續。歡迎咨詢多友米400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