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結合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改革,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將是積極的、全面的、深遠的。營地改革的積極影響需要通過制度政策的動態優化和市場實體對商業模式的及時調整來逐步釋放和顯現。營改增的改革將在未來空深化,如稅率的退化、扣款制度的完善、集團稅制的探索和細化等。
結構性減稅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之間存在內在的邏輯呼應關系。首先,營改增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體現了供給側結構改革中制度供給的本質;其次,減稅是供應方結構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特別是在當前經濟不景氣和企業經營困難的情況下,通過營改增對企業進行減稅,可以在短時間內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從而降低經濟。整體運營成本有利于對沖經濟下行風險,穩定經濟增長;第三,營改增和減負范圍不同的結構特征正好可以呼應中國結構改革的重點。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營改增試點工作已推進到全面覆蓋階段,涵蓋建筑、房地產、金融、生活服務等領域。為確保營改增改革順利推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下發了《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隨后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行業管理、納稅申報、發票使用等多項公告。僅財稅改革方案(財稅[2016]36號)就有3.9萬字,是中國稅收史上最長的政策文本;涉及近1000萬納稅人,是此前營改增納稅人總數的近1.7倍;全年營業稅約1.9萬億元,約占原營業稅總收入的80%。
這樣,2016年5月1日以后,我國營業稅已完全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實現了商品和服務的全覆蓋。同時,此次改革將房地產納入抵扣范圍,2004年開始的相應增值稅轉型(從生產到消費)基本到位。除了上述“雙擴”(擴大稅收征管和抵扣范圍)之外,營改增試點改革還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保證各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減輕企業稅負。為了保證這一點,稅率也不能太高,改革方案中安排了很多過渡性政策,比如在“抵扣稅法”的基礎上引入“價值抵扣法”(抵扣進項稅)(在旅游業實行差別征稅等。),并對一般納稅人的具體應稅行為適用簡易方法(如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地產的簡易征稅方法);二是在繼承原營業稅條例和此前營改增試點方案(財稅[2013]106號)的基礎上進行完善。改革方案力求最大限度繼承原營業稅條例的合理內容,同時保持方案框架設計與原增值稅試點方案(財稅[2013]106號)一致。比如,目前營改增改革試點方案附件1中關于稅目的說明,大多繼承了原營業稅條例中的相關說明。同時,最新的經濟發展也體現在方案中,如根據2001年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編碼,將商業服務與其他服務行業分開作為單獨的稅目。這項改革計劃必將對中國的經濟和社會產生全面而深遠的影響。
通過結構性減稅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新常態對沖經濟下行壓力
結構性減稅可以從不同角度理解。從整個國家稅制來看,可以理解為降低間接稅比重,提高直接稅比重,也可以理解為降低某些稅種的收入或稅負比重(不排除增加某些稅種的收入或稅負,如資源稅、環境稅)。具體到某個稅種,可以理解為對某些行業(行業)和某些企業的減稅,比如對企業的R&D活動減稅,對小微企業減稅。
營改增是近年來覆蓋面最廣、力度最大的結構性減稅,對經濟繁榮和結構演進影響巨大。營改增的減稅效果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試點納稅人因稅制轉型而減稅,二是營改增后因抵扣范圍擴大而對原增值稅納稅人減稅。因此,營改增試點中的減稅不僅涉及試點納稅人,還涉及原增值稅納稅人。據統計,截至2015年,中國因營改增試點而減稅6412億元。其中,原增值稅納稅人減稅3279億元,試點納稅人減稅3133億元。這一輪綜合營改試點改革,預計將再帶來5000億元的減稅。企業感受到的減稅是一種更積極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激勵,具有改善經濟繁榮的效果,有利于對沖下行因素,引領經濟增長下滑過程中的新常態。
營改增減稅的“結構性”特征是減稅程度因行業和企業類型而異。2016年5月前,對生產性R&D服務投入較大的原增值稅納稅人進行了較大幅度的減稅,對于年營業額不足500萬元的小微企業,以及專業化分工精細、分包現象普遍的新興企業(因為增值稅的“絕對征收與增值稅征收”機制取代了營業稅的“絕對征收與全額征收”機制),減稅效果明顯。2016年5月1日以后,土地和房地產高投資(購買或租賃)、道路交通成本高的行業稅收負擔將大幅下降,典型的倉儲運輸一體化郵政快遞行業將在本輪改革中大幅減稅。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營改增試點改革將大大減輕小微企業和頻繁轉包的新業態的稅負痛苦。對于小微企業來說,利潤微薄,所得稅負擔相對較低。稅負主要集中在流轉稅上,也就是營業稅,因為營業稅的特點是無論盈利與否,都有收入,也就是有稅收,稅負自然很痛苦。一項調查顯示,個體工商戶繳納的稅款中,至少有62%是流轉稅(西南財經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出版的《小微企業稅收政策研究報告》)。小微企業雖然有門檻政策,但只有年營業額低于36萬元(2014年10月前24萬元)的小微企業才能享受。營改增后,對于當年營業額36-500萬元的小微企業來說,稅收負擔的減輕是相當明顯的。對于過去適用5%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稅負從5%降至2.9%,降幅為42%。對于頻繁轉包和分包的新業務形式,營業稅“全額全額征收”的特點使得項目價值(價格)的稅負隨著流轉而增加,沒有任何增值。雖然理論上營業稅負擔最終可以隨價格轉嫁給消費者,但短期內決定價格的是供求因素,所以短期內仍然對企業形成現實負擔。營改增后,增值稅“上征下抵”機制很好地解決了重復征稅問題。因此,新格式的整個產業鏈的稅收負擔非常明顯,這是在行業
對于鏈條中任何一個節點的企業來說,稅負痛苦都會減輕。
中國當前的供給側結構改革是一項基于理論反思、結合實際國情、借鑒國際經驗的系統工程創新。它的愿景是全球性和長期性的。其實質是以改革為先導,以結構優化為重點,以制度創新推動管理創新、科技創新等整個體系的創新。首先是制度供給。從前面的分析中,我們自然可以看到結構性減稅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之間內在的邏輯呼應關系。首先,營改增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體現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制度供給的本質,新的制度安排必然會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其次,減稅是供給側結構改革的主要措施之一。特別是在當前經濟不景氣和企業經營困難的情況下,企業減稅可以在短時間內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從而降低經濟。整體運營成本有利于對沖經濟下行風險,穩定經濟增長;第三,營改增和減負范圍不同的結構特征正好可以呼應中國結構改革的重點。應實施中國供應方的結構改革,以提高中國供應體系的質量和效率,增強能夠滿足中國消費“升級版”的供應能力。這種供給的增加只需要創新和創業,增加R&D投資和促進專業化。細分和新業務開發(電子商務、快遞、互聯網plus)均可實現。營改增的試點改革,正是為了消除財稅機制對這類行業(企業)發展的障礙,給予合理的減稅,釋放經濟的潛力
促進中國經濟和產業的專業化細分和升級
發展第三產業是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產業精細分工是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分工越細,行業越有可能升級發展。營業稅“路征全征”的特點,形成了第三產業發展的制度性障礙。營改增后,增值稅“路征路抵”機制對產業分工是“中性”和“鼓勵性”的,從而消除了阻礙第三產業發展和專業化分工的原有機制約束,特別是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將輔助產業推向市場,從市場購買輔助服務。比如上海第三產業比重從改革前一年(2011年)的58%上升到2016年第一季度的70%。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從2008年的18%增長到2015年的40%,占服務業的60%。2015年,生產性服務業營業收入增速快于服務業。這些成就與營改增后為第三產業發展創造的制度環境有著內在的必然聯系。
制造業轉型升級也是新常態下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引擎。一方面,制造業轉型升級有賴于R&D加大投資以提升競爭力;另一方面,它需要創新商業模式,如通過總集成和總承包促進制造服務,從銷售產品到銷售設計和服務,然后向整個產業鏈的生態圈發展。營改增后,R&D投資和實物投資享受相同的增值稅抵扣政策,鼓勵制造業購買R&D服務,促進產業升級。同時,營改增將加快專業化分工,促進二三產業融合和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的社會合作,解除原有營業稅制度對制造業服務和產業鏈協調發展的瓶頸制約。
更重要的是,營改增可以促進某些行業市場集中度的提高。典型的例子是建筑業:多年來,建筑業上游的砂石、土方等原材料供應渠道分散,供應商多為小規模納稅人或規模小、市場集中度低的個人。營改增后,建筑業適用稅率由3%提高到11%,建筑業上游企業必須盡可能獲得增值稅抵扣,以減輕稅負。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給下游施工企業提供可以規范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積極兼并重組砂石等上游施工原材料,做大做強,提高市場集中度。外賣和快遞行業也會存在類似的情況。
出口轉型也是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在于從產品出口大國向服務出口大國轉型。過去,由于營業稅沒有退稅機制,服務出口不能享受與產品出口相同的出口退稅,所以我們的服務在國際市場上以含稅價格競爭,不利于出口轉型。營改增后,中國的服務出口將免稅或零稅率,這自然有利于服務出口,促進出口轉型。2013年,中國服務貿易出口達到2105.9億元,2015年達到2881.9億元,年均增長17%。2015年,現代服務業出口增速明顯,遠高于所有服務出口(9.2%),其中電信和計算信息服務出口同比增長25%,專業管理和咨詢服務出口同比增長13.6%,廣告、文化娛樂服務和知識產權費用出口分別增長37.1%、43.9%和64.9%。上述經濟結構和產業升級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營改增的改革是不可或缺的。
打通扣鏈,有利于營造公平競爭、信用良好、實力雄厚的市場環境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前提和必然要求,需要稅收制度和政策的統一。營改增后,所有行業和企業實行統一的增值稅制度,開辟了服務業內部和第二、三產業之間的抵扣鏈。在增值稅和營業稅并存的時代,不存在產品和商品可以抵扣但服務不能抵扣的“歧視”。這為形成和完善全國統一市場奠定了制度基礎,為產業發展創造了更加公平統一的稅收環境,促進了行業(企業)之間的公平競爭。
同時,增值稅“上征下減”機制自然形成市場上買賣雙方的自動約束和監督機制。如果買方扣除,賣方必須納稅。同時,增值稅發票管理是“金稅工程”的重點,其使用和管理要求遠高于原營業稅發票。未來,空將通過使用虛假的營業稅發票來抵消成本,從而減少利潤和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將對促進市場主體的行為,堵塞稅收漏洞,建立良好的信用環境起到重要的積極作用。
另外,對于微觀市場實體來說,大中型企業和小微企業都有自己的競爭優勢。比如大中型企業,因為是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可以為客戶提供高抵扣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在市場競爭中具有比較優勢。同時,征收率低的小微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由于稅負較輕,在產品或服務價格上會有優勢。所以營改增既鼓勵企業做大做強,又鼓勵企業盡力而為,有利于大中型企業推動“規模經濟”,有利于小微企業在“基層”的創業生存。當小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發展到接近“一般納稅人”的臨界點時,營改增將鼓勵此類企業全力擴張,進而以標準增值稅發票獲得上下游客戶的穩定關系,進一步擴大市場份額。迫使企業規范內部管理等相關管理制度,增值稅管理規范化程度遠高于營業稅,一方面是買方努力獲取合規抵扣發票所致,另一方面是“人民幣”等增值稅專用發票高標準管理要求所致。管理是否規范,對企業繳納增值稅有重要影響。因此,營改增必然會迫使企業提高內部管理水平,不僅包括提高財務管理能力,還包括采購管理模式(集中采購或分散采購等)的管理能力。),供應商選擇(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和客戶(企業客戶或個人客戶),IT系統升級改造。因此,營改增將迫使企業提高內部管理效率,規范行為,這無疑將提高中國企業的整體競爭力和管理效率。